第三百二十一章 挖眼血魔案6
红楼门前时,怡红楼里两个赤膊的汉子正在往外扔人。
在扑面撞来的风里,曹小安闪过身,看着莫天从自己身边咆哮着飞过,像一只悬空滚动的米袋,撞倒了正昂扬向前的老毕,然后两人四肢交缠,在路面上滚动,不断发出骨头撞击石头的声音,这让曹小安不禁咧起了嘴。
壮汉退去,又站出来一个穿红花绸缎旗袍的老鸨。她紧接着往外扔东西,镊子、放大镜、烧杯、试管、显微镜等“哗啦啦”扔了一地。
莫天惊慌地爬起来,不顾正压着自己半截身子的老毕的呻吟,把他踹出去,然后惨叫着冲向自己那一地破碎的宝贝。
曹小安把手一摊,说:“福尔摩斯·莫,你弄这么多医生用的东西,难道是又想当华生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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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,探长,你姓华,你就是华生,我永远是上海滩的福尔摩斯。”莫天抱紧他怀里破掉的显微镜,像一个女人抱着自己夭折的婴儿,声音哽咽,无比悲痛。
他朝曹小安哀伤地抬起脸,头戴小矿灯,颈挂听诊器,两只眼睛都被拳头捶得乌青。他慢慢站起来,神情悲伤而庄重,开始背诵自己从侦探小说里摘抄出来的句子:“有人说,天才就是没有尽头地锻炼吃苦耐劳的生存能力。或许,这种说法并不准确,但正适用于侦破工作。”
与此同时,莫天头顶的矿灯由于电路问题,正像萤火虫一样一明一暗地闪烁着,仿佛就是他那颗怦怦跳动着的赤诚之心。
莫天之所以从巡捕房偷偷溜走,带上诸多装备独自赶来怡红楼,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推理能力充满信心。钱鼎天的妻子让他感觉钱鼎天的死是一场情杀,三起案子并没有曹小安认为的必然关联,而所谓的挖眼这一相同细节,实则是后两起案子的凶手在故意效仿,以把警方引入误区,从而逃离法网。所以,他坚信逐一侦破才是应该采取的破案方式。既然这位探长的平庸智慧无法理解他的高阶思维,那么,为了伸张正义,他还是得选择孤身作战。
金贵祥这件案子,他认为重要的突破口不是医院,而是梅毒。金贵祥有梅毒,而他最热衷的事情是来怡红楼买春,所以这病一定是由怡红楼的妓女传染。此事如果传出去,无疑就终结了这位妓女的财路,所以她要杀人灭口。m.chuanyue1.com
莫天甚至想象得到她手持尖刀凶神恶煞的样子,就像一只妩媚又凶残的猫科动物。她的眼睛是血红的,上面附着从金贵祥心脏里喷溅出来的血。然后,她用尖刀剜出金贵祥的一只眼球,搁进嘴里大嚼,血水喷出,仿佛是一颗潮州牛丸。
这个血腥场景让莫天心头充满破案的决心和伸张正义的激情。去怡红楼的路上,他把摩托车骑得飞快。他已经想出了寻找真凶的方法,就是亲自为怡红楼的每一个姑娘体检。经过昨夜高婕的讲解,他认为自己对梅毒的病症已经大体了解。但是一个都还没检查,他就被两个“鲁智深”夹在中间,像沙袋一样踢来打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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