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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警曹小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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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七章 可怕的仇恨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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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她胳膊一甩,自己走了。薛永军被这一幕刺激到了!跑过去跟上女孩,一直跟到大学校门口,听到有同学喊女孩的名字,他记在心里。接下来就是寻找下手的机会和地点,一个月后,终于得手。

  接着,他发现了另一个经常退名牌货的女孩,也就是徐小丽,他认为这也是一个贪图物质的女孩,就起了杀心,可徐小丽根本不是他想的那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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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听了薛永军的供述,曹小安摇了摇头,感叹道:“这城市那么空,这回忆那么凶;这街道车水马龙,我能和谁相拥?只有孤独又偏执的人才会走上邪路……”

  (接第九十八章)

  九月九日重阳节这天早晨,晴空万里,艳阳东升。虽说是已到深秋,但气温依然很高,吕南县运输机城厂工人车富贵骑车离家上班。走到鹅掌村附近时,发现路边水渠里,躺着一个人。他觉得很奇怪,大清早的,怎么在这里躺着?他紧蹬了几步,来到跟前。不由得吓了一跳,原来是具年轻女人的尸体。

  顿时,吓得他真魂出窍,急忙骑车离开了现场。跑了不远后又觉不妥,思前想后最终还是骑车绕道来到吕南县公安局南郊分局报了案。刑警队程旭仁队长带领侦查员郑文西、董明哲赶到现场。见马家务派出所所长张涛和管界民警葛书民早已把现场保护起来。时间不长,县局刑警大队三队长曹小安带领侦查员刘三侃、文良、王凤婕及法医陈影和技术员李静也来到现场。ωWW.chuanyue1.coΜΜ.chuanyue1.℃ōM

  现场位于南郊区鹅掌大队,鹅掌村北的一个干枯的水渠内,死者头西脚东地仰卧在水渠内。经法医陈影检验,尸身长1.68米,女尸面部有大量的血迹和脑组织液。后脑部有不规则形状钝器伤,颅骨骨折,部分脑组织外溢。死者口鼻出血。

  衣着整齐,衣兜被翻动,兜内无任何钱物。左手腕无表,但有手表带儿的划痕。

  曹小安鉴定:“现场上没有搏斗痕迹,死者衣着整齐,没有被侵犯的痕迹。像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,被人猛击后脑,造成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。死后,尸体曾被人翻动过,抢走手表和身上的财物。根据尸斑和尸僵情况判断,已死亡8小时左右。”

  在尸体旁,发现有两个胶底皮鞋的鞋印。吕南县钢铁厂厂徽一枚和一块沾有大量血迹和毛发的石头,显然是杀人的凶器。在水渠的岸边支着一辆旧飞鸽牌电动自行车,从车把上技术员张录提取了一枚模糊的血指纹。侦查员对现场附近的鹅庄村进行了访问,村里社员反映:“8日晚7时左右收工时路过水渠,没有发现女尸。”因此认定发案时间在8日晚7时以后。

  在研究案情时,大家一致认为,现场地处偏僻,夜间很少有人行走。凶手选择这个地点作案,说明他熟悉现场地形情况,或事先来过现场。现场没有搏斗痕迹,说明被害人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遇害的。凶手杀人后,拿走了死者的手表,抢走了她身上的财物。上述情况说明凶手与死者认识。奸情杀人和图财杀人两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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